★★★★其实想打四星,但是真的不想推荐,大量的长镜头加上理不清的故事线,随性却足够让人窒息. 分不清是自身的共情能力还是曾陷入过抑郁的状态中印发的共鸣,散乱的人物分布看似在一个镜头下被关联,但各自又都是个体,而所有人似乎都那么绝望和悲怆,甚至都有或多或少的情绪心理疾患. 随着推进,终于在韦布呐喊的时候被带出情绪而落泪,紧接着就是被带出的情绪难以快速收拾干净,氛围沉闷,持续压抑,内心堵塞……似乎能感受到胡波困在其中的痛苦(类似之前某段时间的状态,太相似但又令人恐惧怕再次掉入其中,所幸当时被朋友捞出来,昨天观影后也幸得友人陪同),努力释放却就是挣脱不了,太难受了,就连最后那一声大象的吼叫也显得难过(但我宁愿解读为一种向世界示好的征兆,虽然现实并没有,而里面的所有人感觉又似乎都是他的符号化身. 不敢谈…叙事的感觉有点像美国往事,主角慢慢的跟你讲述曾经发生的故事,应该说故事本身是足够震撼的. 一群爱捣蛋的少年因为一失手进了感化院,在我看来,这地方跟地狱也没什么差别. 进去的都还是孩子,没什么反抗能力,还有很多是常客,看得出来没什么人关心. 这种情况下,警卫的权力就越过了边界,殴打不说,最恶心的是性虐待,每个晚上都能听到的哀嚎真的是很有画面感了. 但是编剧还是温和的,虽然这几个孩子终生都有阴影,但是编剧还是给了他们一个完美的复仇机会,通过社会各界,黑社会等等关系,最重要的是,还请动了在圣经面前不能说谎的神父来为他们辩解,这才是片子的高潮啊,这些孩子当年受苦的时候心里念叨的是神父,希望上帝会来解救他们,这一次,正义真的没有缺席. 宗教会教导我们要宽容,但是这次电影给出的答案是,复仇. 虽不政治正确,却很爽. 催眠催眠心理学大词典认为:催眠是以催眠术诱起的使人的意识处于恍惚状态的意识范围变窄. 恩格斯在《自然辩证法》中指出:催眠状态是以被催眠者的意志服从于施术者的意志开始的,而没有这种服从就行不通”. 国内有些学者认为:催眠是以人为诱导(如放松、单调刺激、集中注意、想象等),引起的一种特殊的类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识恍惚心理状态. 其特点是被催眠者自主判断、自主意愿行动减弱或丧失、感觉、知觉发生歪曲或丧失. 另外一些学者认为:催眠是一种人际互动,在此人际互动中,一个人(被试)对另一个人(催眠师)发出的暗示作出反应,从而产生一些想象中的体验,涉及知觉、记忆的改变和活动的随意控制. 催眠实质上是一种人为的,介于觉醒与睡眠之间的心理状态,催眠者的暗示诱导使被催眠意识处于积极而活跃的状态,使潜意识中的大量信息被重新组合,提取并与催眠者的意识发生连通产生的反应. 社会认知或角色扮演的观点这一观点认为,催眠并不神秘或奇怪,它的作用只是反映了催眠师和被催眠者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. 一般来说,被催眠的人事先对催眠已有所了解,知道催眠后会发生什么. 在催眠中,他们只是扮演了一个特殊的社会角色——被催眠的人. 这个角色意味着将无条件地接受催眠师的指挥. 由于是角色的要求,被催眠的人在进入催眠状态后,就倾向于顺从催眠师的指示,做出特定的行为或产生特定的感受. 需要指出的是,并不是说被催眠的人在故意欺骗别人,他们的确相信自己在经历另外一种意识状态,在这种状态下,除了顺从催眠师的指示外别无选择. 意识功能分离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,人的意识有执行和监督两种基本功能:执行功能可以使我们控制和规范自己的行为;监督功能可以使我们观察自己的行为. 在正常情况下,意识的这两种功能是连在一起的,但是催眠可以使两种功能之间的联系断开. 通过分离这两种基本的意识功能,可以达到催眠的效果. 在催眠条件下,个体进入一种特殊的意识状态,其执行功能正常,并接受催眠师的指令,而监督功能不起作用. 最近有人认为,催眠不一定使意识功能分离,它只是弱化了意识对行为的监控,因而使执行功能超过了意识的其他方面,执行功能自动地执行了催眠师的指示,没有以个体的正常认知系统作中介. 催眠现象,似乎和人类的发展一样历史悠久. 催眠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. 使用类似催眠的手段改变人们的行为可以追溯到史前. 古印度、古埃及和古罗马人的祭祀和打坐入定,都是通过一定的宗教手段(如祈祷、点卡)和强烈的节奏(如音乐、舞蹈)来引发催眠现象. 古希腊睡眠神庙中供奉的是睡眠之神修普诺斯(Hypnos). 我国中医典籍《黄帝内经》中记载有一边念咒、一边用手抚摸患者的医疗手段. 16世纪,欧洲有人试图对催眠治愈疾病进行解释. 其中最早的是瑞士医生和炼金术者帕拉塞尔苏斯(Paracelsus),他认为磁石及天空中的日、月、星辰对人体有治疗作用. 1771年,维也纳的耶稣会会士希尔(Maximillian Hell)将一块磁性钢板放在病体上而取得疗效. 1774年,维也纳医生麦斯麦(Franz Anton Mesmer)演示了磁性钢板的治病作用. 此后,麦斯麦提出,在所有物体中存在着宝贝的磁性流体,当它在人体中失去平衡就会引起疾病. 他相信,当磁体与病人接触,磁性流体就进入病人体内,可以恢复人体内磁性流体的平衡而治愈疾病,他称这种流体为“动物磁气”. 后来,他用磁体给数以千计的病人治病,效果较好,于是名声大作,享誉欧洲. 他强调治疗作用应归功于动物磁力的物理作用,而拒绝任何心理成分的解释. 他的举动引起了科学界与医学界的反对. 法国政府组织的委员会经长达七年的研究后认为,这种现象仅仅是缘于一种想象的激发,而不是什么神秘磁气的活动. 确切地说,催眠时代是从苏格兰外科医生詹姆斯·布瑞德(James Braid)的工作开始的. 在观看一位瑞士医师用催眠术治病表演时,他用挑剔的、蔑视的态度想从中找出欺诈骗局,结果未发现有任何破绽,于是他也开始了对催眠的研究和应用. 在实验中,布瑞德要求被试紧盯着略高于眼睛上方的一个点,几分钟后,初试的眼睛因疲劳而闭上. 布瑞德认为催眠与视觉疲劳和精神专注有关,是一种生理现象. 1842年,布瑞德还根据希腊文hypnos,提出用英文hypnosis一词作为催眠的定义. 19世纪垕,针对催眠主要存在两大争论党派,南锡学派和夏柯学派. 南锡学派的代表人物是利贝尔特(Auguste Liebeault)和伯恩海姆(Hippolvte Bemheim),他们认为催眠是直接暗示的结果,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,而不是疾病的表现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