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拉利兄弟(之一)现在能把电影拍成这样,也算是洗尽铅华. 他们最拿手的就是片中这样的轻松、简单,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伙伴在一路上摸爬滚打,从开始回家一直到片尾,又找到了儿时看九十年代好莱坞合家欢电影时感到的暖融融. 虽然有一个迎合时代的黑权主题摆在那儿,想要讲什么、怎么讲能够一望可知,但细部处理,尤其是对话和情节呼应全都简洁精湛. 戏剧冲突多由“态度不好”引发,这既不好写也不好演,剧本和表演都极为出色. 除此之外,电影对语言的敏锐把握是我最喜欢的地方,哪些话是过分拿腔拿调的,哪些话是粗俗的,哪些话没有礼貌,哪些话表达善意,再加上故事里对书写能力和语言礼仪的强调,影片具备一种精准和智性. 所有严肃议题全被微微的喜剧效果一带而过,对不公的呐喊处理得十分宽广,爱这部影片,也爱法拉利用故意露出的笨拙所达到的真挚维斯康蒂是真的任性. 不只是说电影长度,他讲故事时充满卡利古拉式的热情,暴君的做派和游吟诗人的沉浸,并自信听众会为之倾倒折服. 到故事的末尾,他从梦里醒来,看着这个充满无知生命力的新世界,决定把大道理都直白且洋洋洒洒地讲出来,完成面对各阶层人民的输出式沟通. 我能接受甚至挺爱看他因为私人偏好/矛盾挣扎,在电影里造出的各种失衡和缺陷,但真的很讨厌看总结中心思想的部分. (意大利家庭关系真的和中国很像)(圣人和野兽并没有简单代表导演的道德观,他通过巨大的“绝望却不可阻止的堕落毁坏”和“徒劳无怨的牺牲”的撕咬拉扯来获得爆炸般的颅内高潮)(他如此沉迷这近乎野蛮的快感,以及沉迷因为虚无更显纯洁的乡愁,以至于别的角色几乎都成了标了符号的背景板)(阿兰德龙绝美. 一直觉得他过于美了演正常人类有点出戏,这部角色正好)
吉姆(连姆·尼森 Liam Neeson 饰)曾经是为了海军陆战队卖命的神射手,退休之后,他来到了位于亚利桑那州边境的一座牧场之中,过起了离群索居的生活. 一场意外中,吉姆目睹了一位名叫罗莎(特蕾莎·鲁伊斯 Teresa Ruiz 饰)的年轻母亲遭到墨西哥毒贩追杀的场面,临死之前,罗莎将自己年仅11岁的儿子米格尔(雅各布·佩雷斯 Jacob Perez 饰)托付给了吉姆. 吉姆决定带着米格尔前往芝加哥,在那里,生活着米格尔其他的家人们,在此过程中,一向无牵无挂独善其身的吉姆和米格尔之间产生了真挚的亲情. 旅途遥远,除了要照顾年幼的米格尔外,吉姆还必须应对在身后紧追不舍的毒贩们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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